1、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铁路总公司及铁路局调度命令为准,具体行程安排以旅行社最终的出团通知为准。
2、如遇到火车晚点、汽车塞车、天气、政治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后果按《旅游法》的相关规定办法执行。
3、请游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,敬请及时告知我社全陪导游或者地接导游,以便在现场核实,及时处理。
4、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,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《游客服务质量反馈书》,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,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。
5、赠送项目因为时间、天气等特殊原因不能安排,费用不退。
6、空位损失:专列系包车性质,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行,出发前可随时换人,如距出发25天以内退团且无人代替则收取铺位定金损失空调硬卧2200元/铺,硬卧四人间2700元/铺,空调软卧3600元/铺,“仅为铺位定金损失费不为票价全款,故我社有权使用该铺”。临近出发前7天内临时退团且无人替换,扣除专列票款定金以外团款的20%,临近出发前3天内临时退团且无人替换,扣除专列票款定金以外团款的30%,临近出发当天临时退团且无人替换,扣除专列票款定金以外团款的50%。
7、专列系包车性质,合同签订后车票不办理改签、分乘、变径或退票。
8、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行程,费用一律不退,也不换等价项目,行程中遇天气原因,航班取消,道路塌方等自然灾
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,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!
9、以上行程供参考,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、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,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;专列具体开行、抵离时间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;若专列晚点或早到,旅行社并无违约,负责协调,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,并不减少景点,不降低服务标准,但不承担经济赔偿;因专列政策性原因或者组团人数未达到专列人数,使专列未能成行,则改走正班车或者全额退款。
10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,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,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自理;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、用餐、住宿等,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不退费用。